(1)思想理论(满分100分) :实行统一命题,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2)外国语(满分100分) :实行统一命题,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3)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满分300分):实行统一命题,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4)联考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满分300分):由学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命题范围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通知。
(5)口腔综合、卫生综合、药学综合、护理综合、管理学综合 (满分300分),由学校自行命题。
(6)生理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生物学等理学学科专业,其专业课、专业基础科目(满分150分),由学校自行命题。
(7)社会保障、医学信息管理等管理学专业,其专业课、专业基础科目(满分150分),由学校自行命题。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确定我校的复试名单。所有考生必须到我校复试。我校将加强对考生的能力、素质和知识考核,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试,一般是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其中专业课必须笔试。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取标准按照国家及广西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生/学年;公共卫生、药学、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13000元/生/学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14950元/生/学年;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三年100%全覆盖(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3)研究生学业学金,用于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生学业学金,第一年在满足评选条件下,覆盖率100%,2000元-10000元/生/年。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学科要求,我校考生资格审查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凡是不按照有关报考、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3、考生在网名时,选定的专业及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前都有方向代码)相对应的导师即为所报考导师。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05***”,前三位是105)的报名代码是不一样的,考生在报名时需要特别注意,在网报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
4、考生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拟录取方案以及相关信息一律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发布,不再邮寄书面通知。
5、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报考医药类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同时,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病未治愈、活性物质和依赖者,以及其它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不予以录取。
6、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及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7、临床医学免费培养农村订单定向招生的毕业生的报考须满足国家及地方政策的要求,并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定向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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