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邯郸市民,现在有点儿有病乱投医的意味了,不知道你们能不能管管,我家住小区全名为邯郸光华苑二期,是邯郸市宁都房地产开发的,位于邯郸市复兴区。在2008年对外销售,销售时是以五证俱全的商品房对外销售。购买时没任何。价位跟同地段的光华苑三期基本相同且为同一个开发商(宁都地产)开发。但在2011年末交房时突然变为了康业地产跟我们交房,我们不明白其中的猫腻也没深究。 2015年陆续有部分业主开始办理房产证都很正常,房产证也跟所有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但到了今年部分业主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时被告知我们的房子是经济适用房,而且是整个二期都是。如果你们不管,请告诉我哪儿能讨回?
经查阅交易登记中心档案资料:光华苑小区是省建总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邯郸分公司(后改制为邯郸宁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复兴区委托筹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998年11月原邯郸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向省人民房改办公室报送《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光华苑小区立项的请示》,省人民房改办公室于当月同意了该项目的立项。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已于2008年交付使用,二期项目于2009年7月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2007年4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7年5月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2年12月取得竣工验收备案;二期共有住宅楼3栋,总户数715户。
该项目于2010年12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载明是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通过网签备案系统签订,采用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买卖合同中均标明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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