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起长安街等十条大街禁行电动二轮车

※发布时间:2016-4-16 14:47:11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法晚快讯(记者 张婷)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从市交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法》有关,市交通管理局近日发布通告,自4月11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十条道除自行车外,其它非机动车通行。

  上了怎么处罚?哪些大街不允许上?法晚记者了解到,《通告》实施以后,交管部门将在禁限行道两端及主要口设置卡控岗,对违反《通告》禁限行驶的车辆做到“逢违必纠”。

  非机动车包括什么?

  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从市交管局了解到,此次禁限的非机动车主要指“电动二轮车”(电动二轮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的电动车)。

  由于电动二轮车行驶中声音小,速度高于脚踏自行车,在交通流量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叉区域多的道上行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一些超标电动二轮车,其自身质量、行驶速度已具有摩托车的特征,这些车辆非法上、违规使用、违法行驶,特别是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突出,不仅严重了城市交通秩序,而且危及着市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影响着首都的城市形象。

  为什么禁电动二轮车?

  近年来,本市电动二轮车数量迅猛增长,据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市交管局等相关部门调查统计:目前,我市电动二轮车总数已达400万辆,且绝大多数为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超标车辆。

  据交管部门统计,去年全市电动二轮车生交通事故31404起,死亡113人,伤21423人;其中,伤人数占全市交通事故伤人总数的36.7%。

  对电动两轮车非法上、违规使用、违法行驶的交通乱象,市民群众和社会反映强烈。今年以来,仅交管部门就接到“122”报警投诉6000余起,意见400余件,纷纷呼吁加强对电动二轮车依法管理。要求尽早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整治违法行为、强力非法车辆,确保市民们的出行安全,为建设国际一流和宜居之都,营造良好的交通。

  哪十条大街禁电动二轮车?

  为保障道安全与畅通,交管部门调研确定十条交通流量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区域广、交通事故多发的地区主要道(段),采取除自行车外,其它非机动车通行的管理措施。这十条大街是:

  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广场东、西侧,府右街,,复外大街(复兴门桥至木樨地桥),建外大街(国贸桥至建国门桥),复兴(木樨地桥至新兴桥),蒲黄榆(玉蜓桥至刘家窑桥),石景山区石景山(玉泉口至鲁谷东街北口)。

  上了怎么处罚?

  为确保《通告》的顺利实施,交管部门将在禁限行道两端及主要口设置卡控岗,对违反《通告》禁限行驶的车辆做到“逢违必纠”。对违法行为人按照“未按照标志行驶的”违法行为,处罚20元罚款。对缴纳罚款的,一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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