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9月1日下午,罗湖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截获旅客携带入境的海豹鞭,共8盒。
经查验,物品呈深褐色或黑色,经初步风干处理,纸盒包装;外包装有英文标识,显示物品产自纽省圣劳伦斯湾,为竖琴海豹鞭。旅客自称物品梦见回家的路购自,携带入境自用。鉴于该旅客无法提供任何的检疫审批文件,工作人员依法对物品作截留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国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均携带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旅客,出入境时务必事先了解相关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