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多伦多烈治文山市小额钱债案法庭上,一名黄姓华裔女子成功向道明银行索赔该银行因为出错导致的经济损失及赔偿,黄女士最终获得共计7,313.56加元的赔偿。
这项诉讼于2017年5月2日(文中均为当地时间)开始,其后推延至10月25日,道明银行先在当天作出口头陈词,再分别于2017年11月10日及11月24日,由黄女士与该银行作文字陈词。
诉讼人黄女士道明银行出错﹐把应投放在一般互惠基金投资计划户口的部分,投入注册退休储蓄计划,这给她造成经济损失﹑痛苦和。
根据署理A. Di Cecco的判词,黄女士与道明银行万锦市一间分行的华裔职员于2013年5月接触,讨论她的投资策略,黄女士有意投资在互惠基金,不再把只投息的投资证(GIC)。当时﹐黄女士考虑的投资金额是1万至3万加元。
在这次讨论之前﹐自2009年以来﹐黄女士一直只作GIC投资。黄女士最后明确决定﹐在GIC到期后,资金转投往互惠基金。
在2013年11月13日﹐该名华裔职员告诉黄女士GIC到期可转往互惠基金。但是,由于分行事情太多,黄女士预期把GIC转往互惠基金的所有文件工作都未做。一周后,黄女士接获通知,称其已投资11,518加元在免税储蓄户口(TFSA),黄女士当时便知道投资出现错误。
2014年2月5日﹐道明银行告诉黄女士,所有错误已经改正。正确的投资如下﹕5,500加元放在免税储蓄户口;11,518加元投在互惠基金非注册户口。
其后于2016年2月﹐黄女士感到忧虑﹐因为道明银行分行的错误﹐导致了免税储蓄户口(TFSA)过分供款,她需要向税局支付罚款。
署理A. Di Cecco审视了双方陈词后﹐在今年1月8日作出判决﹐接受黄女士所提﹐道明银行需要支付6,120.56加元损失赔偿﹐而损失是源自重新评估﹑利息,以及不容许的注册退休储蓄计划供款导致的罚款。另加黄女士诉讼支出的1,193加元﹐道明银行需要作出总额7,313.56加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