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10万+是不奇怪的。比如这几日爆屏的《流感下的中年》,那么压抑,真实,无力。每一个我们,包括平日里很有些能力的他们,都会被随时类似的命运,此为无常世界,凡夫皆如此,难道不是吗?
昨天晚间,偶教女儿写作,陪她读朱自清的《背景》,读到最末一段,不禁泪从心生。在我们忙工作、忙儿女的匆匆里,父亲母亲已不觉老去,而我们自己,也更是得这无常的世界。这里的,对于经历了充满机遇快速变化,又习惯竞争焦虑的这代中年人,大概正是体会深切之时。
我想到这流感中年,读者在悲伤无奈之余,大多会总结出经验教训,无论是常识式小结,还是专业风解读,都是有益的。但我总觉得哪里缺了点什么?我们这些老在“危机”中的中年人,噢不,是中青年人,在一次又一次的10万+扑面之后,在被动或主动获取健康常识及碎片化的冷知识后,对反复出现的现象级话题,是否也应该反求诸己,自己的人生态度?年末岁初,正当时。
不久前知道的一篇文章How Schopenhauer’s thought canilluminate a midlife crisis(叔本华如何能给中年危机以?)作者Kieran Setiya是麻省理工学院的哲学教授,他将哲思投向自身,仍然认同叔氏对人生悖论的判断——you are damned if you do and damned if you don’t(我的理解是如果不成功难受,如果成功了很快还是难受)。当然,如何渡过中年危机,这位奔四的哲学教授有不同看法:不必消极退世,只把过程本身当作目标(on the value of the process)。读到这里,我竟没有闻到一点鸡汤味,虽然过程本身目标仍有讲究。这跟我近来的体会完全相同。
记得罗素(Bertrand Russell)有段话,很美很真实。人生像一条河流,初时很小,被两岸裹携着,后来要冲过巨石、飞经瀑布,再后来河岸变宽,水流平缓,最终汇入大海,失去自己的存在。我以为,作为一个简化的人生模型,大体这是不错的。我们在这,必然会经历相当的不快,若不是记忆的好处,痛苦怕真的是十之,而且,不是多想想那一二就可以的。
可再换念一想,既然如此痛苦,那我们又为何而来?难道真是赎罪或?想到这儿,我们可以理解教现象了,绝不是有神无神那么简单判断的,因为,需在人的尺度解释,需要心灵的安稳,或是可期待的彼岸,才可以渡过如此。
从伦理的角度解释,在经历痛苦的过程当中,我们自己也变得成熟,彼此体会到平日里体会不深的情感,亲人与亲人的系结,也在无可奈何的事件中,得以相互体贴愈加紧密。正如坐过山车,无法控制的时间里头,有人陪伴总是好的。对于深受文化影响的我们,这样的视角可能更容易被接受。可以读读孔夫子,或是曾国藩,有助于出世的安宁。传统文化是根,但要以现代眼光观之。比如,金安平的《孔子:喧嚣时代的孤独哲人》,重信史,方可读。
知行合一不易,未行之知可疑。所以,在改天换地之“知”放下之后,何“知”可谓“知”?还是考虑改变自己比较可行——与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一起,坦然地经历之事,享受生命无常的赠予,无关岁月静好,无关成功,勇敢、坚韧地改变自己,或是一个更好的态度。
税法研究与写作,已经成了近年的业余爱好,一个原因是它与我的实践紧密联系,但又不尽相同,寻求日常工作对象的深层意义,使我有了一种迎接挑战的新鲜感。无论身在体制内外,诸多约束使许多选择徒有其表,但我们毕竟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可以选择以怎样的方式支配业余时间。
其一,最高法就“儿童主投资基金”案作出再审裁定,一开始居然很少听到业内讨论。于是借助互联网,查到许多意外的案外情节,还是挺案中有关人士,有高人指点是一回事,有意识及作决定又是另外一回事。有友人认为7号公告以后,这个案子意义没那么大了。我是不同意的,至少最高法对所谓实质的综合考量方法及反避税中的判断方法,是值得反复推敲讨论的。
其二,最高法就“德发”案作出再审判决,不出意外对滞纳金部分作了调整,激起了我本来早已无感的滞纳金问题的兴趣,已促成我对税收利息/滞纳金问题的整体观,算是一项收获。最高法被的疑似和稀泥部分,所谓民商法与税法的关系问题,在我写作了前后6篇评论后,居然还有新的发现,恰好老师组文,顺手为之,相当有满足感,这便是作研究的乐趣,似有点儿不足为外的意味。一笑!
其三,偷税的修法前问题。相应征管法及实施细则修改后会有相当改观,但问题在于现在怎么办?我们要面临现行法的约束,寻求现时合适的法律适用,是没有唯一解的,这还是许多不理解运行规律的人们难以理解认同的地方,也恰恰是我们这些人的职责所在。王泽鉴先生也有这样的体会,法律方法对于部门法的研究太重要了。税法何尝不是如此呢,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关注这样的问题?
其四,美国税改。前年晚些时候,知道崔威老师“碰巧”研究了党税改政策,北大老师也发过文章来,于是也有些关注。其实我是不太懂美国税法的细节,而魔鬼往往藏在细节里,所以,我始终不敢写作美国税改的读后感。作为一个前经济学爱好者,我更感兴趣的是税改的经济学论证,这应是美国学界的主流声音。所以联系耶鲁经济学家Roach先生获得授权,年底翻译了一篇短评,算是偷懒的交待。美国税改风起,国内讨论热闹得很,情绪化联系和各种误读泛起,就如对我国税负问题的判断一样,也是对税识税感的另类反映吧!
研究写作有一个特别的好处是,结识优秀的学者和朋友。记得天才的马斯克(Elon Musk)在一次中谈到,读很多书,见很多人,对于自学成才很重要,这话跟我的体会是一样的,十分认同。去年,除了继续得到诸多名师的指点,还有机会遇见优秀“网友”,在王典南京的婚宴上见了小刀、大世、大蓼,在上海碰见永青的团队,在成都见着了才子元素,特别是著名局长娟姐,都有陈年老友的感觉,就像某次七夕跟两兄弟混一起,就像某次站附近和绕半个京城的师友小聚,就像某次从威斯汀转到私房早餐,就像某次外滩夜景小酌……如此,甚好。
多研究问题,还有一个副产品,就是能有更多的学术。比如,去年作为上海财大校友代表,受邀参加百年校庆活动,特别是在“德勤-上财”百年税务论坛上作,是我身为校友的荣誉。受北大院叶老师之命,安排三位研究生的实习活动,小郭、小俞和钰灵,十分好学上进,让我喜为人师的偏好再次得到小小的满足。当然,真正重要的是,相信没有耽搁年轻人的宝贵时光。年底,申请到泰国TIJ-哈佛院IGLP的学术活动获准,参加了为期一周的WORKSHOP,倍感语言压力,有困难,有收获。
多年以来,我不太崇尚某些“规则”,有时似特立独行,但实际上,我还是受了相当影响的。一年多前,我猛然反思,在遵循与不遵循某些“规则”方面,恐怕没有第可走。
想来近年我一直从事本部门的,无论参与本省的顶层设计,还是组织市县层的落实,在思想动员、交流碰撞上做得不够,与某些“规则”的观念有很大关系。去年安排了多场内部会议、培训和,做好调查研究,减少上下左右的信息不对称;同时,借参加修法或其他机会,在有研究的问题上向有影响的人发声,都是抛开这些东西的自然。在工作中体会到突破原来所限,我一个战壕的同事们可能已有观察,我自感值得体会几分。
在推进的过程中,我们经常发现一个现象:能指出问题的不在少数,能提出可行办法少之又少。我判断主因是缺乏有效实践。谈论现象层面的问题是最容易的,原因层面的问题就难一些,在诸多约束条件下寻求对策,就更难了。问题是大多数人在现象层的问题上就停步了,往往习惯替代了深层的思考,所以新实践的想法都没有,或是有了些新实践,碰到些问题,又习惯性的退回到原来的思维模式中寻找解决办法。
思维的懒惰可谓人性的弱点。其实,这应作为任何实施的假设条件。我近来的体会,这和教育小孩有相似之处,几乎每个做父母的,都能育说出几条,可原因和对策就没有了。在这个方面,我也有一些实践体会,效果目前看来不差,以后以机会要写一篇“韦氏育才沉思录”,在此留存为证,见笑!
绩效管理是一个常见的例子。记得在兰考某重要会议上领导也提到相似问题。我就在想,为什么明明知道有些考核指标、考核办法严重脱离实际,或者与意图相悖,却无法得到纠正,促进工作的措施变成扭曲的原因。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属于战略实施的异化现象。
假如出现这样的情况,真正定力,可能在考核时要吃哑巴亏,那么会有多少人有效实践呢?没有有效实践,新的办法没有机会得到检验,认识就难以真正统一,从而可能失去宝贵机会,以真正认识问题、解决问题。说句题外话,某些时候,把握“不管”的智慧比“管”不知要强多少倍。我是不信地命海心的,但不知是否还是想多了?由他去了。
审视自己,对过去的一年难讲满意。繁杂的工作,对时间管理挑战较大,因为时间的过份分割,的确会严重影响效率,尤其是需要连续大块时间的事情。但坦率地讲,我主要还是自律的问题,真要在此,当我们不能改变工作负荷时,必须靠更严格的自律缓解,寻求现实下的最优解,无论是语言学习还是业务研究,这里有不小空间。这个问题,来年要改进。
想起有句话,性格决定命运。虽不严谨,但富有解释力。在辞旧迎新之际,决定表扬一下我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