崖葬
崖葬又名悬棺葬,是我国古代广居南方的濮越民族的一种特殊葬俗,被认为是世界大化史上的一大奇迹。其葬法是利用天然岩缝或人工木桩把棺木悬置在嘴壁之上,或者将棺木放在天然或人工凿成的岩洞之中,悬棺葬的葬地都是选在面临江河的绝壁高岩上,其葬具多为船棺,长2-3米,宽约半米多,形体似一只船,分为头、尾和仑三部分,头尾翘起,仓为棺枢,安放尸体。
广义的悬葬又指在石崖上穿凿洞穴作为墓室的一种具地方特色的墓葬结构形式。在四川三峡崖洞中,曾发现战国时代此类崖墓,这一阶段的崖墓室,距地面高一些,低者二三米,高者一二十米,有的业于缓坡崖上,有的开于悬崖峭壁之中。墓分为单室墓,夫妻合葬有双室墓,家族合葬的多室墓三种,通常在墓室内外崖避上雕刻有各种图案,有的还铭刻有铭文,死者姓氏及一些吉祥语。
土葬
土葬是我国产生最早、流传时间最长、使用范围最广、涉及民族最多、最为普遍的一种丧葬民俗,它主要体现了入土为安的思想观念,是大多数中国人不愿改变的丧葬形式。直到新中国成立,人们才逐渐改变观念,开始接受其他的殡葬形式,如火葬、树葬等。
火葬
火葬是一种很传统的葬式,即用火焚尸,将骨灰贮于盒内的殡葬方式,火葬习俗受教灵魂观念支配。中国最早的火葬据说是春秋战国的氐羌人,《后汉书》载“羌人死则烧其尸”。还有一种说法是火葬习俗最早兴起于中国彝族,远古的彝人们认为,人死后火葬,灵魂可以随着青烟找到祖先身边。而印度相信人死后万事皆空,皮囊留于也终是一场空。古来试行火葬,贵人则用上等檀香木,由长子举火行之。恒河岸是印度眼中最好的死后火葬地。在藏族中只有、上层和贵族行火葬。河东地区多实行火葬,仅次于土葬。
树葬
树葬是一种非常古老的葬法,它的主要形式是把死者置于深山或野外的大树上,任其风化;后来,有的稍作改进的方式是将死者陈放于专门制做的棚架上。由于置放尸体后任其风化,故树葬也称“风葬”、“”、“挂葬”、“木葬”、“空葬”或“悬空葬”。树葬是树居的反映,因此,树葬也是原始生活在葬俗上的遗存。
是蒙古、藏族等少数民族的一种传统丧葬方式,人死后把尸体拿到指定的地点让鹰(或者其他的鸟类、兽类等)吞食,认为可以带到天堂。跟土葬,水葬,火葬一样,是一种,一种表达对死者的一种方式,其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从其起源、形式、内容以及仪式的实施,都要受到自然地理和生业方式以及外来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民族乃至不同的社会阶层都会形成不同的仪式。
冰葬
冰葬是爱斯基摩人的葬俗。冰葬是将死者的遗体放置在液态的氮气中进行处理。氮气在零下196摄氏度的低温的极低的温度,很快有机组织就会脱水,再利用超声波技术,遗体很快就会变成骨灰。整个过程无任何污染产生。这种条件下产生的骨灰很容易在自然中分解。最终回归大自然,实现亡者落叶归根的愿望。
水葬
水葬是一种将死者遗体投于江河湖海的一种葬法。水葬之法在我国主要流行于及其附近地区,汉族采用水葬的主要是沿海渔民或个人意愿。水葬界各地流行,有的国家或地区如今仍有此丧葬习俗。水葬在一些地方是一种浪漫的仪式。人们相信人的灵魂会在水上飘忽,直至寻找美妙的归宿地。
二次葬
二次葬是在采取埋葬、火葬、风葬等等方式后,对尸体作二次或以上的处理。我国南方地区、福建、广东和广西的汉族和壮藏,自古以来比较流行二次葬。人死后即棺殓土埋葬。待三五年后尸体腐烂后再择吉日,发 开棺,检取骨殖,将骨头擦洗干净、晾干。再按照次序分头、颈、胸腰、下肢装入特制的陶瓮。俗称“金塔”。这种二次葬又称二次洗骨葬或二次捡骨葬,至今在福建、广东、广西的女村地区还保留此种葬俗。
中国现代葬俗
解放以后,国家为了节约土地,杜绝疾病蔓延,除部分少数民族外,其余一律采用火葬。人死后,被送往殡仪馆停放,尸体赤裸冰冻存放。为了延长保存时间,殡葬人员会在死者脚板底扎一个洞使死者的血全部放走。
尸体送到殡仪馆后,一般三天内举殡,举殡分遗体告别仪式和会两部分。遗体告别仪式时设置“灵堂”,灵堂四周排满花圈,花圈上挂满亲朋戚友的挽联。告别仪式开始先播放一段哀乐,悼念者默哀三分钟,之后向死者三鞠躬,最后绕遗体一周,瞻仰死者遗容。长子手捧死者遗照领悼念者去小礼堂开会。会主要是表彰死者生前功迹,因过于形式及,现已基本取消。遗照一般不用彩色,且用“炭烧瓷相”,以示永久存。
举殡后“灵车”--现称“专用车”把遗体送到火葬场--俗称“囱”,经大火焚烧后尸体化为灰。亲人可根据情况把骨灰放入骨灰盒保留,也可把骨灰撒入大海、植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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