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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死者未经火化而土葬 稽查队员被判玩忽职守

※发布时间:2019-8-18 3:26:27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因千余死者未经火化而直接进行土葬,枣庄市山亭区民政局婚丧管理稽查大队工作人员顾士逢被法院认定疏于监管,犯玩忽职守罪。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裁判文书显示,顾士逢一任弼时简历审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之后,枣庄中院于5月24日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而与顾士逢同一大队的一名队员已于2018年11月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据枣庄市山亭区判决认定,1998年,被告人顾士逢与山亭区社区服务中心签订城镇职工合同,后进入山亭区民政局婚丧管理稽查大队工作。山亭区民政局婚丧管理稽查大队系山亭区民政局的内设机构,其职能包括对山亭区殡葬活动的监管,负有对辖区内未火化尸体而土葬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责令改正的监督职责。2014年8月至2016年6月,顾士逢在担任山亭区民政局婚丧管理稽查大队工作人员期间,没有认真履行对山亭区殡葬工作的监管职责,致使山亭区有1000余名死者尸体未经火化而直接进行土葬,严重了国家的殡葬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9年3月26日,山亭区认定顾士逢犯玩忽职守罪,判处被告人顾士逢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顾士逢以其轻微,应判处免予刑事处罚为由提出上诉。2019年5月24日,枣庄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另一份刑事显示,被告人杨永(曾用名)于1997年至2016年6月在山亭区民政局婚丧管理稽查大队工作,在2014年8月至2016年6月间,没有认真履行对山亭区殡葬工作的监管职责,致使山亭区殡仪馆为未进行尸体火化的死者家属私自开具火化证1000余份,造成尸体违法土葬,严重了国家的殡葬管理制度,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2018年11月9日,枣庄市山亭区一审以其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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