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女士一家七口踏上前往泰国普吉岛的旅程,到达当地后,却怎么也找不到在一家网络平台途牛预订的酒店。直到凌晨近5点,一家人才按地址找到这家酒店,发现早已更名,第二天的行程也因此被耽误。更让王女士的是,在向途牛沟通后,公司只愿意赔付200元,经过投诉后也只提升至每人100元的标准。
今年3月,王女士在途牛APP预订了普吉岛的奥特瑞格拉古娜别墅度假村,入住日期是3月24日到27日。到达后,包车的司机根据酒店的名字把他们带到一家酒店,而他们却被告知并没有预订信息,仔细询问后才知道,这家酒店只是名称类似,司机混淆了。但是根据预订酒店的名字,却再也找不到别的酒店,王女士一家7口人,与司机一起多方打听,在附近一家一家挨个询问,最后在凌晨近5点才找到了预订地址上的酒店,但是名称与预订的并不符合。
王女士:一开始服务员还是说我们找错了,但是又来了一位资历更老的服务员,看了以后说就是这里,只不过酒店在一年半前就已经改过名称了,从一家知名连锁酒店变成了一家普通酒店。
王女士:他们的态度是一开始只赔200元人民币,但是我态度比较强硬,最后他们提出赔700元人民币,也就是每人100元。虽然经过消协的调解,最后我接受了700元人民币的赔偿,但是我是不满意的。
酒店变更了一年半,途牛APP作为出售订票服务的网站都没有更新信息。而在其他网站上,这家酒店的现用名、曾用名被标注得很清楚。让王女士最的,是全家七口人在凌晨的异国挨家挨户找酒店,这样的经历也让她预订之后的行程受到影响,而赔付的金额却完全没有依据。
昨日,记者致电途牛网站了解情况,对方表示在预订界面可以看到一则“入住保障”,声明有房保障无房赔付。不过记者从途牛网站上看到,网站只是提示如果顾客到达酒店发现无房,可致电公司,协调原标准或以上的房间入住。由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差价,差价金额上限为原订单的首晚房费。若无法安排入住原酒店任何房型,则会协助旅客预订附近同等酒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差价,差价金额上限为原订单的首晚房费。不过对于无法入住酒店带来的其他损失,其中并没有提到。
记者又登录了多家网站,也都有类似的条款,赔付条件也大部分都只有赔偿换房的差价,并且有上限为首日的房费,对于其他损失则没有明确表示。
律师表示,对于王女士的情况,由于酒店变更时间很长而网站没有及时沟通,造成公布的预订信息不实,可以说是很严重的了,并且也对顾客造成了比较大的损失,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
《消费者权益保》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因网上预订的“五星级酒店”并非挂牌五星,李先生以合同欺诈为由将一家旅游网站诉至法院。法院判令网站三倍赔偿李先生酒店住宿费共计10.5万余元。
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李先生通过艺龙网预订并先后入住上海外滩华尔道夫酒店、三亚亚龙湾瑞吉度假酒店、三亚海棠湾天房洲际度假酒店。艺龙网网页标注,三家酒店均为国家旅游局评定的五星级酒店,房费总计35220元。
李先生称,2016年1月,他发现这三家酒店实际情况与标注不符,向市工商局朝阳进行投诉。2016年6月8日,朝阳工商认定艺龙公司产品属于虚假宣传,处以15万元的罚款。2016年9月,李先生将艺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房费并三倍赔偿。法院审理认为,李先生以欺诈为由要求三倍赔偿,符律,判决艺龙公司赔偿李先生10.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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