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市张湾东岳在对辖区宾馆进行检查时,发现某宾馆有不实名登记现象,当即展开调查核实。
经仔细核查,了解到,该宾馆8319房间实际住宿人为23岁的郧阳区男子刘某、32岁的城区男子曾某及28岁的房县男子王某三人。而该宾馆仅对刘某一人进行了实名登记,宾馆前台却未查询到曾某、王某二人住宿记录。
经询问,前台服务员胡某某承认她因工作疏忽大意,未按登记住宿旅客信息便让曾某、王某二人直接入住。
目前,经核实无误,张湾东岳根据相关对胡某某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下一步张湾将持续不断加大辖区内场所行业的安全检查,确保辖区治安秩序稳定。
张湾警方在此提醒,旅馆业、寄递业、危化品等具有实名登记管理要求的广大经营者,必须自觉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和其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不要等到收到罚单或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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