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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浙沪皖签订《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19-4-23 2:24:54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魏优旃编者按:自2009年上海、江苏、浙江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发展与合作框架协议书》以来,2018年4月20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负责人齐聚一堂,在《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作为加快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知识产权一体化合作将对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4月20日,在2018年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新闻发布会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负责人齐聚一堂,在《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自2009年上海、江苏、浙江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发展与合作框架协议书》以来,这是合作的基础性协议第一次进行更新续签,并且迎来了新伙伴安徽省的加入。

  据了解,《框架协议》由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江苏省人民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浙江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共同签署,在区域知识产权发展共商、区域知识产权布局共进、区域知识产权共治、区域知识产权服务共享、区域知识产权人文环境共建五方面提出了多项知识产权举措,旨在着力推进区域知识产权“大”,优化配置各类知识产权资源。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陈亚娟用“新蓝图”来形容这份《框架协议》,表示该协议是在新时代背景下立足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新任务应运而生的。而作为加快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知识产权一体化合作将对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数据显示,2017年,苏浙沪皖四地的专利申请总量占到全国专利申请量的近1/3;整个长三角地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为22.85件。“这里既是国内创新活动最活跃的区域,也是国内知识产权最密集的区域。”陈亚娟表示,近10年来,长三角地区在知识产权领域合作交流方面形成了传统,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上已取得实效。但随着长三角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高新技术产业迅猛发展,知识产权在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愈加凸显,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协同发展的需求也愈加迫切。

  “长三角地区各省市地域相近、文化相通、经济相连,具有区域协作发展的良好条件。”对于深化协作的原因,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如此解释。据悉,此次签订的《框架协议》提出:要建立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实施;构建区域知识产权“大”格局,加政执法协作,建立区域内的线索通报、移转、案件协查等制度,完善线索发现、属地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强化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以及案件咨询、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的固定和移送。

  此外,《框架协议》还提出,要促进区域内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构、仲裁机构交流互动,促进产业(行业)知识产权自律管理、工作协同发展,开展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共同组织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联合举办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专题研讨会,通过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鼓励支持知识产权行业协会、服务机构开展实务培训等活动。

  “专利行政执量比较薄弱,取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是各地存在的共性问题,效果与社会预期还存在相当大差距,知识产权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还不够。”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孙杰表示,此次苏浙沪皖签署《框架协议》必将推进安徽省知识产权工作加快深度融入长三角地区,构建知识产权“大”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继续推进知识产权,此次《框架协议》更加突出将区域内知识产权资源进行优化配置,首次提出建立区域知识产权布局共进机制。据陈亚娟介绍,“目前长三角地区产业发展中存在着知识产权资源与产业资源的空间匹配度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环节的空间整合度不高,知识产权资源向现实生产力面临地域障碍等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长三角地区经济结构的优化。”

  “我们希望通过加强区域知识产权布局工作,全面梳理分析长三角地区的知识产权资源、创新资源、产业资源等经济发展要素,进而开展资源配置导向工作,优化调整苏浙沪皖四地相关创新政策和产业政策,努力形成科学合理、错位发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区域发展态势,推动长三角地区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区域,支撑苏浙沪皖四地实现经济社会均衡发展。”陈亚娟表示。

  “江苏的知识产权创造长期位于全国前列,优化专利布局、支撑产业转型发展是江苏省的工作重点。”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支苏平认为,长三角地区在知识产权领域合作交流方面有着良好传统和基础,此次框架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推动区域内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重要创新载体与服务机构进行对接、强强联合,利用专利布局构建市场优势。

  “上海和江苏在很多方面值得浙江学习和借鉴。”对于《框架协议》的签署,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高鹰忠表示,浙江省将落实“一带一”、长江经济带发展和实施《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具体行动,深化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领域协作发展,推动浙江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取得新进展。

  此外,在服务方面,《框架协议》提出要加快推进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一体化布局,具体举措包括:推动区域同类产业(行业)共同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和专题数据库,推动建立以优势企业为龙头、技术关联企业为主体、按照产业链布局的知识产权联盟;鼓励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并在“获权—用权—”、支持企业“走出去”等方面进行业务合作;共同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保险等知识产权运用模式,开展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品牌培育发展工作。

  而在人才方面,《框架协议》提出,合作开展分层别类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培训,依托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以及各省市国家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资源,培养具有跨学科知识产权背景、通晓知识产权领域国际规则、具有国际知识产权事务对话和谈判能力的高端知识产权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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