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高速公交通支队执法用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8-14 13:17:27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持有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6)自本项目采购公布之日起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的投标人及其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由投标人自行办理);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持有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3)投标人所投酒精检测仪需提供《中华人民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

  (7)自本项目采购公布之日起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的投标人及其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由投标人自行办理);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持有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6)自本项目采购公布之日起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的投标人及其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由投标人自行办理);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持有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6)自本项目采购公布之日起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的投标人及其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由投标人自行办理);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持有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5)自本项目采购公布之日起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的投标人及其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由投标人自行办理);

  1、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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